为加强我院学生会、社团组织队伍建设,做好学生组织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作职责
1.结合学院学生实际,研究制定学生会、社团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,督促、检查各项工作,总结经验,保证学生会、社团工作计划的完成。
2.带领学生加强专业学习,组织兴趣小组,开展学术讨论、举办专题讲座、知识竞赛、社会调查、社会实践等,巩固课堂所学知识,丰富课余学术活动。
3.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寓教育于娱乐之中,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侵害身心健康的不良倾向,组织开展汇演、比赛、展览等,定期举办文艺讲座、文艺汇演等,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。
4.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维护学生们的切身利益,沟通学校、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,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对学校、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协助学校、学院做好各项工作。
5.加强学生会、社团干部队伍建设。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,交流工作经验,不断提高政治、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6.定期与班级学生干部交流,促进学生活动的有效开展。
二、任职条件
1.政治思想素质要求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政治上要求进步。
2.道德品质素质要求:遵纪守法,能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;热爱公益活动,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;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3.科学文化素质要求:学习勤奋努力,具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,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列班级前1/2(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可适当调整)。
4.身体心理素质要求:身体素质好,心理健康,面对竞争、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。
5.综合素质要求:工作积极主动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;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。
三、推荐方式
1.学生自荐:在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干部选举之前,院学生会办公室、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,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学生会主席团递交自荐书,介绍本人情况,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。
2.老师推荐:根据学生会、社团干部的任职条件进行推荐。
3.学生会、社团干部推荐:通过工作相处,深入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、办事能力、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,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。
四、选拔步骤
1.自愿报名。每学年末,学院发布通知,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,填写《外国语学院学生会、社团干部申请表》,见附表。
2.笔试选拔。以集中参加考试的形式填写答卷,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院特色活动的相关内容、对学生会运行、管理过程中基本情况的认知与把握等内容,初步确定主席团候选人(10人以内),各部部长候选人(3人以内)。
3.公开答辩。由团委老师、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团,组织通过初选的各位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参与终审答辩,环节设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A、竞选演讲,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,主要包括自身平时表现,态度想法以及相关管理思路;
B、评审团提问问题,现场作答;
C、将之前收集的各项参考值汇总后交给评审团进行参考;
D、评审团进行讨论确定最终结果。
4.结果公示。将确定的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干部人选进行公示,并在新学期换届大会之时颁发聘书,正式聘任为学生会、社团团干部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,由外国语学院团委负责解释。
外国语学院
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