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外国语学院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印发《外国语学院关于党风廉政、工作作风和学院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以进一步规范学院管理,提高办事效率,优化服务环境,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。
规定要求,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学习教育,学院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班子成员定期进行集中学习,每学期开展一次权力观、政绩观和警示教育,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;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,做到管事、管人、管党风廉政相一致,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一岗双责” 制,做到谁主管,谁负责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;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、院务公开制度;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现象,做到“热心办、马上办、办得好”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师生满意度;建立并严格执行职工考勤制度,实行挂牌上岗服务,并进行考勤抽查,抽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;建立督查督办制度,确保政令畅通,切实把上级工作部署和学院各项决策落到实处;建立信息反馈制度,开设书记院长意见箱并给予及时核实解决;继续完善学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;坚持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、党委会制度、师生大会制度、教代会会议制度、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度、工作例会制度等;建立健全学院及各部门内部的目标管理制度;建立中层以上干部述职制度。
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,外国语学院将切实落实《外国语学院关于党风廉政、工作作风和学院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》,夯实机关作风建设力度,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中提升服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能力水平。(通讯员:王梦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