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,对我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短期理论研修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规定:
一)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理论研修应该符合下列条件:
1、一定数量的与会议和研修主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。
2、会议或研修内容与学院学科建设相关。
3、会议或研修应为省或全国性学术机构主办。
4、申请者应向学院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(见附件)。
5、回来后应向学院提交一份参会体会并做报告。
6、参会通知上应该有举办单位的盖章。
7、参会者必须提交会议论文。
二)下列申请者优先考虑(同时有两名以上申请者时):
1、承担高级别课题者。
2、青年科研骨干教师。
3、积极参加学院科研活动者(学院举办的讲座、专家讲学等)。
三)学院原则上不负担国际会议差旅费,但是,如果主办方能提供境外部分的差旅费,
学院可酌情负担境内部分的差旅费。
四) 差旅费报销原则上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。
五)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归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。
外国语学院
2009-9-17
附件:外国语学院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