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本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、审核等表格填写, 具体说明如下:
附表一:
1.“入学年份”、“毕业年份”要填写哪一年;
2.“家庭住址及邮编”要具体到某个村;
3.“个人月生活消费”填写学生本人在学校的月生活消费(元/月);
4.“家庭人均年收入”指家庭人均年纯收入(阿拉伯数字,元/年.人);
5.“其他经济来源情况”指除“种田”或“工资”以外的家庭经济来源渠道,如“养殖”、“外出打工”、“社会生活最低生活保障”等,如果没有的,填写“无”;
6.“年贷款金额”、“总贷款金额”都要求大写,不得用阿拉伯数字;
7.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并贴一寸照片后,由学校收齐审查暂存,待所有贷款材料准备齐全,审查无误后再发给学生本人,由学生本人持贷款材料到相关信用社办理贷款。
附表二:
1.“被调查学生生活消费情况”同附件一“个人月生活消费”保持一致;
2.“有无勤工助学岗位”填写“有”或“无”;
3.“思想品德状况”填写“优”、“良”、“一般”或“差”;
4.“家庭收入情况”填写家庭年总纯收入(阿拉伯数字,元/年);
5.“有无不良嗜好”填写“有”或“无”;
6.“有无可能导致休学的伤病”填写“有”或“无”;
7.:“受资助情况”填写在校期间曾受到的各种资助情况,特别是社会资助,并填写受资助金额(阿拉伯数字,元/年),如果没有则填写“无”;
8.“获奖记录”、“违纪记录”填写大学期间的获奖、违纪情况;
9.“父母及其主要家庭成员情况”栏目中,“与学生关系”填写“父子”、“子女”、“兄妹”等等;“工作单位”填写具体单位名称,如果没有工作的填写具体村庄,并注明务农或其他;如果上学读书的填写在某学校读书;“联系电话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单位电话;“健康状况”填写“健康”、“疾病”或“残疾”;如果有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的,要注明“已故”;
10.“调查结论”填写“该生家庭经济困难,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”,同时调查人签字;
11.“学院对调查结论的意见”填写“情况属实”;盖章为学院行政公章,不能用学院分团委公章;
12.本表由学院、调查人员负责填写。
附件三:
1.“申请贷款总金额”、“每学年贷款金额”的填写同附件一中的“年贷款金额”、“总贷款金额”;
2.“用于学费、住宿费金额”、“用于生活费金额”填阿拉伯数字,**元/年,如果没有用于生活费的贷款则填“0“;
3.“班级意见”填写“该同学家庭经济困难,符合贷款条件,同意其贷款”;
4.“学院意见”填写“同意该同学贷款***元(大写)”,盖章为学院行政公章;
6.此表由学生持有,作为到信用社办理贷款的凭证。
附件五(汇总表):
1.“学校、学院及专业”要求填写具体的,如“山东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”;
2.“班级”可以简写,如“英语05-1”;
3.“入学年份”、“毕业年份”只填年份,如“2005”、“2009”;
4.“家庭详细住址”填写要具体到山东省的市、县、乡镇、村等,如“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石家河乡大崮东村”;
5.“年贷款金额”、“总贷款金额”、“学费”、“住宿费”要求填写阿拉伯数字;
6.“是否已经审批过”指2005年1月和11月份组织申请的时候学校是否已经审批过,如果审批过填写“是”,如果学校没有审批或以前没有申请的填“否”;
7.此表需向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上报,要求各学院填写标准,仔细核对。